轻型货车、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规范
一、轻型货车相关技术要求
(一)轻型货车车辆结构配置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:
1.轮胎负荷不大于总质量的 1.4 倍。轮胎名义断面宽度不 超过 7.00in(英制)或者不超过 195mm(公制);后轮采用单 胎的,后轮胎名义断面宽度不超过 265mm(公制)。
2.发动机(柴油)排量:不大于 2.5L(冷藏车不大于 3.0L)。
3.货厢内部宽度:不大于 2100mm(自卸式货车不大于 1800mm)。
(二)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仓栅式轻型货车后部载货车厢 应采用多层仓栅式结构(货厢底板**仓栅顶部**距离小于或 等于 1500mm 除外);层板(指贯穿整体货厢且与车辆货厢底 板平行,物理上将货厢分成一个或多个空间的平面)布置应均 匀、合理、不可拆卸。 (三)自卸式货车后轮应采用单胎结构,车辆总长度应 小于等于 5000mm。
(四)除自卸式货车外,普通栏板式、厢式、仓栅式、平
板式货车不得使用自卸式汽车底盘。
(五)车厢可卸式勾臂车可按用户要求加工箱体,符合车辆上牌标准,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标配收箱、放箱和举升自卸功能。